各报价单位:
我公司需采购一瓶用于离子色谱仪检测水质项目的高纯氮气,以及处理超有效期的空瓶。
请按以下要求于9月26日20:00北京时间前将报价单报至我公司。
一、采购需求清单
详见《报价单》中材料清单。
二、程序与要求
(一)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单》。
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价文件(含PDF格式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文件扫描件以及可编辑的报价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jcyswkxyjyhmfgs@163.com ,邮件主题中须包含报价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明确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两种报价方式,报价单位自行选择其中任意一种即可。
报价单位应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本次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定最终成交人。
(二)报价含增值税、气瓶费、备品备件费、运杂费(含保险费)、装卸费。即货物到达交货地点落地所发生的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切费用及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的费用,价格不因出厂价、税率、铁路、公路、水路的运输价格的调整或政策行情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要求所提供的发票类型为普通发票。
(三)采购方付款方式: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货款。
(四)所供产品规格及质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其他资料。
(五)若有质保期的应承诺质保期限,但不得低于上述要求的质保期限,并应明确最早交货期限。
(六)报价单应于上述时限前报送至指定地点或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未响应采购文件的、逾期报送的、产品报价缺失的、报价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9022268035
电子报价文件发送邮箱:xjcyswkxyjyhmfgs@163.com
采购单位:新疆昌源水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密分公司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