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我院被自治区经信委认定为“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近年来,我院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为各中小企业提供检测、咨询、培训和其它公益性服务。平台的运营和管理都严格遵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新经信企业〔2012〕442号)中的相关规定。
2月底,在接到《关于开展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院相关人员积极准备资料。在各部门同事的全力配合下,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查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相关部门,顺利完成了运营情况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