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4日,我院通过网络培训方式,组织水质监测研究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163号令、39号令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宣贯培训,主讲人为北京国实检测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李绍连。
目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新形势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管理办法,包括告知承诺、远程评审等新兴内容。通过本次学习,参培人员知悉了新旧办法的更改内容,对于检验检测活动的客观公正与严谨的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改进质量体系,深化对监测标准规范以及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本着对社会、企业及个人负责的态度,严谨、认真完成每一次监测任务,为服务新疆地区环境监测事业奠定夯实的基础。